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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跟我混,你不亏 (1 / 3)

苏州隶属于平江路。

巴根是平江路的达鲁花赤,平江路最大的官。相当于后世地级市最高长官,是元朝政府派来专门管官的官。像朱友兰这样一个小小的县级府尹,巴根想要撸掉他真是太简单了。

可是,朱友兰是文奎刚刚建立起来的“关系户”。保住他的官位,也等于保住了自身的利益。

文奎左手托着右手肘,右手托腮,略作沉思状,问道:“假如巴根死了,来了其他的达鲁花赤,是否对你更有利?”

朱友兰平时受巴根欺侮不少,听到文奎这句话,脸上是即兴奋又害怕,表情显得丰富而复杂。

“文先生的意思是?”

见文奎没接话茬,朱友兰做了一个切喉的动作。

文奎又问道:“巴根有什么爱好?比如骑马、射箭、逛红楼等。”

朱友兰兴奋地答道:“骑马!巴根这个人很狂妄,以为自己是蒙古贵族,高人一等,经常一个人骑着从大草原弄来的良马,在苏州城大街上狂奔,吓得路人纷纷避让,他就觉得很刺激。不过,蒙古族的官员都是世袭的。老子死了,儿子继续当。”

“他儿子几岁?”

“才十岁。还早着呢”

文奎从朱友兰这里了解到,那个狂妄自大的巴根,每天辰时,都会骑着马去平江路衙门,不由暗自得意。巴根大约是认为自己治理有方,天下无贼!

文奎冷笑道:“朱兄,我保证三天内让巴根闭口。以后的事情就靠你自己啦。”

“那真是太谢谢了。巴根和巴特尔之间是亲戚关系。朝廷要是再派别的官员,大约和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关系。到时候我再花点钱,这顶乌纱帽还是能保住的”

………

送走朱友兰,文奎把血鹰叫到书房,如此这般地交待了一番。

血鹰理解了朱友兰乌纱帽的重要性,自然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行,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记住。用箭射!千万不要用枪。让他换个死法,不容易让人怀疑。干完这件事,你随我一起去黑水寨,等风头过去,再回来主持黑鹰组织的工作。还有,就是要把黑鹰组织下设的烟花场所全部撤销,不要再祸害良家少女了。”

血鹰不愧为职业杀手。他的弓箭并不是战场上普遍使用的那种。弓和箭头都是特制的,小巧,经剧毒浸泡。一旦射中,能在瞬间见血封喉。

这天早晨,阳光特别明媚。江南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巴根骑着快马,一路策马扬鞭,在大街上飞扬起阵阵马蹄声。

嗖――

一声破空之声,箭簇从一幢平房的窗户射出,像长了眼睛似的飞进巴根的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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