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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黄志诚心里知道,就按照他得到的消息,王轩手里的那些娱乐场所每天创造的利润就十分恐怖了,与之对比,放高利贷什么的确实太低级了。

兴许都比不上这小子手里专门生产制服和开裆裤的那个服装厂,真是……!

见了鬼了。

说起这个他就郁闷,一个黑涩会分子,学都没上过几天,赚钱的手段五花八门,仔细想想还都合法,这就太过分了!

这让自诩高材生,智商高人一等的黄志诚很别扭,每次跟王轩呆在一起都不那么自在。

平日里见到那些黑涩会大佬的时候,黄志诚都有一种智商、学识、气质、地位、名声的全方位碾压感,一种发自心底的高高在上感,他从来都是俯视这些黑涩会大佬的。

可每次见到王轩,以上这些就别想了,连最基本的警察身份对黑涩会的天然碾压感都完全感觉不出来。

在黄志诚的感觉里,王轩从来没觉得低他一等,或者说从没把他放在眼里过,反倒有一丝丝高高在上的意味,有一丝鄙视他,那是一种十分古怪的感觉,但他相信自己身份一个警方高层的直觉。

这也是每次黄志诚看到王轩都忍不住要讽刺几句的来由,他心里苦啊!

“好,你不沾堵,不沾高利贷,这些我们警方现在没证据,咱们暂且不说……”

黄志诚一句话还没说完便被王轩粗暴打断,“什么叫暂且不说,没有就是没有,警方这边什么时候开始玩自由心证了。”

“呃!”黄志诚仰了一下头,把这口气再次咽了下去,“好好好,你无罪,行了吧!”

“行了,你可以往后面说了!”

“……”

黄志诚被气的一下忘记想要说什么了,想了半天,最后在王轩的催促下才记起来,“对,黄!”

两个人发生有金钱交易性,关系这在香港是合法的,但是如是有组织的卖/淫就不合法了。

比方说一个女的在大街上对一个男的说,“大哥,来玩玩吧!”

“好嗨哟!”

咳咳,跑题了!

两人发生的性,关系,男的付了钱,这个女的可以天天在大街上这么干,她可以以这为生,但她不犯法。

有点类似荷兰,只能站在房间展示内不能上街垃拉客。

一个人在固定场合卖/淫(俗称一楼一凤)不犯法,但是聚集在一起就算犯法了。

比如,星辉娱乐。

“你们星辉什么性质,有组织卖/淫。”黄志诚稍有激动地指着王轩喊道。

只是,这种罪名太小了,对王轩危害不大,随便推个鸡头就可以出来顶罪,所以警方一直没拿这个罪名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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