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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一言不合就脱衣 (1 / 3)

沈行知没有立刻讨论知秋一叶便宜又好用的事,而是对两人说了句:“跟我进来吧。”

带着两人来到大堂,沈行知查看了宁采臣的借据,这借据是一个叫李春发的郭北县人,借了金华县宁毅十两银子,约定期限三年,三年后连本带息共还十一两。落款时间已经是十年前了。

“你爹叫宁毅?”沈行知感觉宁毅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便随口问了一句。

“正是家父,已经去世七年了。”宁采臣恭恭敬敬的答道。

“那李春发可还在?他家资产几何?”沈行知没有让宁采臣证明宁毅就是他爹,而是直接询问李春发的情况。

“李春发已死,他们全家都死了,不过在郭北县还有一栋宅子是他的,学生就是希望能以此宅偿还欠款。”宁采臣连忙说道,这就是他来郭北县的目的。

沈行知没有立刻说什么,他还在思考,因为即便他曾是大理寺少卿,也没有遇到过这种先例。

按照大虞律法,人死之后所欠债务,会由遗产继承人偿还遗产价值以内的部分,超出部分不用偿还,如果没有遗产,同样债务也自动失效。

但现在的问题是,李春发没有了继承人,这在律法上就是一个漏洞,因为大虞朝并没有债权人可以继承遗产这种规定。

“你想要那宅子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可能要些时间。因为按照律法规定,李春发没有继承人,他的财产便归官府所有,我倒是可以张贴一个告示,如果一个月内没有李春发的亲属前来认领,那本官便出具文书,将李家宅院抵作债务,过到你的名下。”沈行知最后想到了一个办法,这还多亏了他大理寺少卿的人物经验,也是熟悉律法的好处。

律法中没有限制衙门处置这种无主财产的条款,那么沈行知就等于作出了一个司法解释。

其实大虞朝这套律法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再好的律法也无法维持一个国家长盛不衰,因为世道人心变了,律法也就死了。

宁采臣顿时喜出望外,他家也曾富贵过,不然也不可能有钱读书,现在没落了,自己都快过不下去了,急需一个栖身之所。

只是一想到还要一个月,宁采臣又不禁眉头微皱,等于自己还要风餐露宿一个月了。

“还要这么久?那我不是还拿不到工钱了?”知秋一叶也小声嘀咕道。

沈行知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家伙是都穷的揭不开锅了。

“知秋侠士既然是炼气士,怎么会受雇于人?以你的本事想要荣华富贵,在这世俗之中应该易如反掌。”沈行知终于开始询问知秋一叶了。

“我这是入世修行,便不能以术法谋利,我又没什么别的本事,就只能做做保镖这样子维持下生活,谁知道刚下山第一单生意就遇到他这么个衰神。”知秋一叶是唉声叹气的说道,一提到宁采臣他也是气不打一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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