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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继续联手? (1 / 3)

“该做一首什么样的曲子呢...”

前往公司的路上,雷云一路上依然沉浸在思考之中。

演出结束后,回到布鲁塞尔美美的补了个觉,一觉睡醒雷云就兴致勃勃的打开电脑,开始思索起要送给学姐的歌来。

不过刚坐下还没理出个思绪来,就意外接到了凯文的电话,于是雷云便步行赶往公司,宿舍距离公司很近,步行也就是十分钟的距离而已。

不过一路上雷云的思路没断,继续整理着自己的纷乱思绪。

首先,对于电子音乐了解几乎为零的学姐来说,太过黑暗或太过嘈杂的,类似于dubstep、brostep这种风格肯定是不合适的。

同样也不能过于炸裂,过于吵闹,那么自己最擅长的bigroom house和墨尔本弹跳,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喜欢听周杰伦的学姐,肯定喜欢的是更流行化的,旋律优美的,更具乐感的歌曲,那么类似于trance这种简单旋律不断重复,并且需要耐心去品的风格,也就要排除在外了。

这么细数下来,貌似...就没什么风格剩下了吧?

雷云一时间有些呆了,他好半天才想明白这件事来,怪不得电子音乐一直都无法普及开来,成为主流音乐之一,原来是风格的局限性太大,天然就将普通受众给排除在外。

如今的电子音乐,最为看重的就是舞台效果,因此都一个劲的更炸,更为烈性化,以求得更好的现场演出效果。

但这些风格的音乐现场去嗨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切换到日常场景去听,要么就太过暴躁,太过吵闹,要么就太过无趣,太过单调。

就如同地下嘻哈一般,各种脏话、人身攻击、文身、大金链子,与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背道而驰,自然是难登大雅之堂。

但在融入了更多流行化、商业化的元素之后,便开始大行其道,以其致命般的独特魅力,俘获了一大批年轻男女。

电子音乐也同样如此,甚至相比之下的受众要更为广泛。

如果给电子音乐插上流行化、商业化的翅膀...

那又会爆发出一股多么巨大的能量??

这般畅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死亡诗社的办公大楼。

抬头仰望,‘size the day’的巨大招牌,此刻在阳光的折射之下,似乎要比往日更为明亮。

“嘿!rayray!”

“嗨!rayray!早上好!”

“演出非常棒!rayray!”

前脚刚刚踏入公司,此起彼伏的打招呼声就再也没有停过,雷云一一笑容满面的回应着,频繁点头感觉脖子都有些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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