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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狗友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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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中的章家是一座灯火辉煌的豪宅。

屋内,章乃春四仰八叉瘫在棠梨木漆红洒金雕花躺椅上,他的脚跨在躺椅扶手上,在空中一晃一晃,赭衣绣袍和飞凤乌靴也一摆一摆,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子。金玉其外,绣花枕头,章乃春的身上总散发着浓浓的纨绔之气。

四儿捧着信鸽走了进来,章乃春立即坐起了身子。

四儿解下信鸽脚上红线绑着的字条,章乃春摊开看了,登时横眉倒竖起来,嘴里骂了声:“温鹿鸣这个混蛋!”便起身整了整腰间系着的蓝田玉带走了出去。

四儿跟了上来,“少爷,你要去哪里?”

“心里不爽,找人喝酒去!”章乃春说着大步向外走。

四儿赶紧回身抓了屏风衣架上的披风,小跑着追上他家少爷,给他家少爷披上。

章乃春披上大红绸缎披风,衬得龙眉凤目,皓齿鲜唇,愈发餐霞吸露,冉冉惊人。他甩了甩头,头顶镶着大颗珍珠的金冠便抖了抖,再整了整披风领子,“蹬蹬蹬”跑下石阶,穿过园子向外走去。好一派风流倜傥的富家公子架势。

洛县“宜家酒肆”最豪华的包间内,吊儿郎当坐着俩人:钱随往(由读者“谁来随往”饰演)和颜俊。

这两人是表兄弟。

钱家产微业薄,更不幸的是父母早丧,愈加零替。

所以钱随往年当弱冠,无力娶妻。只与老仆钱兴相依同住。钱兴日逐做些小经纪供给家主,每每不敷,一饥两饱。

幸得其年游庠,洛县有个表兄,住在北门之外,家道颇富,就延他在家读书。

那表兄便是颜俊,与钱随往同庚生,都则一十八岁,颜俊只长了钱随往三个月,因此钱随往呼之为兄。

颜俊父亲已逝,只有老母在堂,亦未曾定亲。

钱随往因贫未娶,颜俊是富家之子,如何一十八岁,还没老婆?其中有个缘故。那颜俊有个好高之病,立誓要拣个绝美的女子,方与他缔姻,所以急切不能成就。况且颜俊自己又生得十分丑陋。面黑浑如锅底,眼圆却似铜铃,痘疤密摆泡头钉,黄发蓬松两鬓,牙齿真金镀就,身躯顽铁敲成。如此其貌不扬,白瞎了他爹娘给他取的“颜俊”的名字。

那颜俊虽则丑陋,最好装扮,穿红着绿,低声强笑,自以为很美。更兼他腹中全无滴墨,纸上难成片语,偏好攀今掉古,卖弄才学。

钱随往虽知不是同调,却也借他馆地,为读书之资,每事左凑着他。故此颜俊甚是喜欢,事事商议而行,甚说得着。

久而久之,带累着钱随往也坏了心性。表兄弟二人凑到一处便不思进取起来,早把课业丢到一边,一天到晚尽跟着章乃春一班人吃吃喝喝,做了酒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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