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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圣人】 (1 / 7)

听完这番话后,杨坚大悟,就说道,要是你不说这样的话,几乎要坏了大事。

于是,杨坚首先想到的是,少内史崔仲方。

崔仲方(公元529~604年),字不齐,汉族,博陵安平(河北今县)人。

首先,他是杨坚的同学,且在同学期间,二人十分要好,这一点,与那位刘房开和郑股东一样,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加入刘房开他们的公司。

其次,崔同学是位文武全才,且为忠义之士。早年跟随“屠龙者”宇文护,从随军参谋干部起,兼任书记官,后以军功升迁,官至司法部的厅局级干部,参加修改制定国家法律,还曾向北周武帝敬献灭齐之策。

在此之前,为参加竟选丞相,杨坚也把这位崔同学,拉入了亲友团,两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达成协议,握手以示结成同盟。

但是,当监军这事,崔仲方也没有答应,说是他的父亲崔宣猷,此时在敌方境内的山东,而这个理由,是难以拒绝的。

不过这崔同学,到是个帮了杨坚不少大忙的人。

在杨坚找到他后,就曾连夜向杨坚献“便宜十八事”,杨坚十分赞赏,均予以采纳。

其中最重要的有关北周官员制度的建设立,提出“依汉、魏之旧从之”,为后来的隋朝政权政治机构的建构,提供了基本方案。

崔同学在这事上,帮不了忙,没办法,杨坚还是只有叫上刘昉和郑译这二位同学。

虽然没有马上答他们要官的请求,但他们二位,毕竟是他竟选丞相,和下一步还竟选皇帝的班底。

而这二位知道出主意的是李德林。

就是这人挡了他们的官路,也就挡了财路。

那当然是要有态度的,所以刘房开说,我又不是将军,难以服众。

其实这话有点被颠倒了,如果这人是将军,恐怕才难以让众人服气。

而边上的另一位,郑股东马上乘机说,我母亲病了,去不成。

这二人的理由确实显得太小儿科,所以杨坚因此而不高兴,这应该在事后让刘、郑二人感到后悔。

其实,这事他们要是干了,会有很大好处。

正因为他们的不愿意,则给另一位大人物的出场,留出了机会。

第二位大人物是高颎。

高颎(公元541—607年),字昭玄,渤海蓚(今河北省景县东)人。

不过,他是到了隋朝,才成为大人物的。

而在此时,高颎只是丞相府的司录,国务院长办公厅高秘书,就是他。

他在此时站了出来,要求担任监军,这项艰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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