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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郑文化 (1 / 3)

郑明没什么大本事,年轻的时候跟着石天峰,一口一个大哥叫了二十多年,有这个情分在让他做了办公室主任。

而他是这帮人里混的最次的一位,管理企业没有手腕头脑,跑外嘴笨又不机灵,勉勉强强做个闲职。

说闲职是针对于那些兄弟们来说,对外人来讲他这个职位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向往着。好处倒还是有不少的。

企业采购一些办公用品招待一些客户等等完全是他说了算,一年在他手上过得钱怎么也得上千万,而这一年下来的好处费也能拿个一百来万。

他的人生格言是“有便宜不占,不如王八蛋”。所以在他这里那是左右通吃,雁过拔毛。但凡有人求于他那必须做好大出血的准备。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样做也得罪过不少人,有些人甚至捅到了石天峰那里。不过最后他依然逍遥自在的做着办公室主任。

石天峰,顾及曾经的兄弟情。用他的话来讲“当初跟我吃糠咽菜的兄弟,保他们一辈子大鱼大肉。”

有了石总的袒护,郑明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他真没有想到在原天市竟然有人对他下手,而且居然是有求于他的客户。这口气不能忍,一定要找机会报复。

从宾馆出来就想给杨雪打电话,告诉她买森田车,只是拿出手机的时候犹豫了,小不忍则乱大谋,他想要的还没得到,不能便宜了杨雪。

吃了瘪的郑明回到家,黄脸婆的身体比他还要富态,基本朝着一个球形发展。这几年他是越看越不顺眼,如果不是顾忌石天峰早就一封休书了。

石天峰曾经说过“外边风花雪月可以,别忘了回家”。有他这句话,这几个兄弟没有人敢做抛弃妻子的事情。

“吃饭了吗?”老婆黄英从沙发上起来,柔和的问道。这么多年他了解郑明的想法,只是依然做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希望也有朝一日能够感化他。

“吃了。”郑明拉着一张脸说道,对黄英一直没有好脸色,从结婚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那时候家里穷,只能找一个胖妞,他是一直没有看上过她。

黄英嗯了一声,说道:“洗澡吗?给你烧上热水!”

“你这不废话吗?赶紧给我烧上。”郑明喝道。坐到沙发上抽烟,抽的是软中华。

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手机,当时吃饭的时候给陈琳琳照了照片,越看这个小丫头越他吗撩人,心里真是痒痒。见黄英从卫生间走了出来,问道:“文化还没回来?”

“他打电话说几个同事聚会晚点回来。”黄英说道。

郑文化是郑明唯一的儿子,给他起这个名字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让他以后有文化有出息,别跟他一样做个农村人。

儿子很争气,从小学习就好没用他操过什么心,而后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了昊盛,如今是一个小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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