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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现代法医鼻祖? (1 / 4)

“嘿嘿嘿……”

亨特拉尔先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一阵毫无意义的奇怪笑声。

验证再三之后,约翰终于可以确定了这封信的作者确实是那位柯南?道尔,这篇《astudyinscarlet》也确实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为小说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下意识的,约翰想起了上辈子前后买过的三套图书和杰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国电视剧。图书暂且不说,这部电视剧约翰就曾经在一周多的时间内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大爱啊!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两遍之后,约翰美滋滋的想道:“没想到一篇abo血型的论文不光是让福尔摩斯提前两年出现,还让柯南?道尔把《血字的研究》这篇小说的破案要点就给换了,哈哈!”

对于一位福尔摩斯迷来说,这种幸福感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自己乐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连忙翻开小说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约翰皱起了眉头。

虽然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bo血型理论,让福尔摩斯利用现场遗留血迹来找到凶手让他非常的高兴,但是同样让他郁闷的是,这位未来的柯南?道尔爵士竟然放弃了演绎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医学的证据上面――至少这一篇是如此。

“这怎么行?!”

越想越觉得不对,约翰顿时有些烦躁了。

这篇小说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侦破案件也是循规蹈矩的寻找线索,然后利用一些化学和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可以说和约翰记忆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两回事!

没有了华生,没有了经典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的开局,没有了那个性格古怪的侦探,这还是《福尔摩斯》吗?

提前两年写成这篇小说的恶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么把福尔摩斯给毁了!”

拳头狠狠的一砸桌面,约翰的表情此时甚至有点儿“咬牙切齿”的意思了。

一想到如果这篇小说发表了之后。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将再也不会出现,约翰就想伸手把这篇小说给撕了!当初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被几经退稿,但是看完手中这一篇之后,约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会有哪么难了。毕竟血型理论现在依然在极少数的人群之中传播,大众根本听都没听过,如果出版商确认有这么回事儿的话这篇小说被录用的几率会非常大……人们对新奇的东西都很感兴趣,每个时代都一样的。

那样的话,原版的福尔摩斯还会出现么?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忍耐不住,立刻拿着笔写了起来:“亲爱的道尔先生。今天收到了您的来信后非常高兴,因为我本人和您一样,除了医师的身份之外同样是一位侦探小说的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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