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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烈火永生 第五十一章 奇异之人 (1 / 3)

“一路小心,早去早回哦。”薇薇站在屋前冲天启挥手告别,他和扬沙要在今天出发去野狼城打探消息,联络其他反抗者。

天启现在有恃无恐,他身负力抗大领主的实力,寻常血侍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带上扬沙也只是因为这小子年纪不大,带着一个孩子更容易伪装成平民,若是天启这种人高马大的身材独自进城,那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两人共骑一匹马,天启也换上了最常见的麻布衣衫,毕竟他们不是去打架的。死灰平原上的血侍一般不太检查路人,而且这里的行商也更多,因此天启很顺利地就带着扬沙来到了野狼城。

真正开始行动的时候,扬沙就安分下来,不像平时那样跳脱,这让天启更加喜欢他了,暗暗决定要花上些力气培养。因为路程遥远,到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两人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一间还没关门的饭馆。

说是饭馆也不太确切,准确的说是一个小摊,摊主本来也打算收拾收拾回家了,架不住扬沙死皮赖脸地劝说,才终于同意给两人各煮了一碗汤配面包,当然了,天启依然是不需要吃的,不过他暂时不想显得太特立独行。

“给我也来一份吧,谢谢您。”这时候一个温和儒雅的声音从天启背后传来,他回头看去,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男人站在那里,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毛也经过修剪,甚至连眼角的皱纹都仿佛经过安排一样,显得很是整齐,这个男人穿着一身考究的衣服,熨烫得十分平整。

他走过来冲天启笑了笑问道:“请问我可以坐在旁边吗?”这个小摊只有一张长桌子。

天启心中犹豫,这个人一看就很有身份和地位,说不定是哪个高阶血侍的家眷。他不想与之扯上关系,但按常理来说,一个身份低微的平民不敢拒绝这样的要求,他要是提出意见反而会引起注意。

“当然,请坐。”天启硬着头皮露出一个略带一丝谄媚的笑容。

“非常感谢您的慷慨,我叫金鱼,很高兴认识您。”

“金鱼?”扬沙在一旁暗笑,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名字,但他还不至于笑出声来。

“朗基努斯,我也一样。”天启不得不跟那人客套起来,心里则希望他不要再说话了,自己一点也不想跟他交谈。

“朗基努斯……好名字,您知道它的古意是屠神者吗?”谁知那个金鱼似乎是个话痨。

“啊……不知道,古代的事情,谁会知道呢?”天启结结巴巴地说道,当初在塔伦地区灰林镇他随口胡诌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没多想,这个时候听对方一说,才想起好像是这么一回事,看来如果以后再化名的话换个低调一点的比较好,不过经历了这么多的天启已经不像刚苏醒时那么木讷,很自然地说着匹配自己“身份”的话。

“传说朗基努斯是一名士兵,他用这把枪刺伤了神的身躯,神血滴入了他的眼睛,让他成为了圣徒。瞧瞧,这与现实何其相像?”金鱼闭眼感慨着,好像自己的话带着什么优美的音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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