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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追兵至 (1 / 3)

天既暖,外出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苏月白也按部就班,不再每日都忙忙碌碌。她为何焦急,还不是受到时代限制,雇佣的人各怀心思,难以信任。那一纸雇佣合同,摆在这个法制并不健全的时代,与废纸相等。

不像在工厂中的工人,他们没念过书,也不识得几个字。只要有钱拿,怎么肯放弃这样的好工作。

但要为自己培养左右手,就没这么轻松了。

如今开在各地的分店,那些人手都是经由苏月白亲自挑选,加以培训的。而日后一些工厂,甚至于创意上的分化,要求也要更高一点。

有句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掏心窝似的信任对方,谁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对你倒打一耙?

如此,苏月白又动了买人的心思。

买些年纪小的孩子们回来,经过几年教育,自己看着长大,好歹心里也有数不是?就算教不成,也好过引狼入室。

青沙镇这边是没有奴市的,只有两间牙行。要买人,需要往郢州去。

那儿有两个稍大些的奴市,专做奴隶生意。除了这些,偶尔还能买到几匹好马。

不过听陆彦墨说,这些马的来源存疑,买卖有风险。

苏月白对买马没兴趣,她本人也不擅骑术。着重的,还是去挑选合适的奴隶。

奴隶可是在官府挂了名号,又卖身契作证。那卖身契上面注明了这奴隶的名与特征,又加盖了官府公章,可做不了假。

而且这个时代,鲜少有奴隶逃跑的。只要不是日子过不去,是决不会有人萌生这种念头。主要是奴隶没有路引,无法出行,更不能住店。因为律法严酷,一旦抓到逃奴,唯有一死。不仅如此,甚至还会牵连到你身边人。

奴隶们互相监督,坚决杜绝这种念头。而且东海法律宽厚,不允许主人虐待奴隶。要被抓到,主人不仅要赔钱,也要吃板子。

苏月白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法律时,还感慨:“可真是自相矛盾……”一面严厉处罚逃奴判主之罪,一面又不许主人虐待奴隶。

在这个时代待久了,她也能理解这种做法。

奴隶不属于人,而是一种物件儿,所以可以被买卖。但相应的,主人买回去这个物件儿就要爱护。而奴隶对主人的爱护视而不见,甚至起了反叛之心,视为大罪。

但这些也不是苏月白该计较的,她也无法阻拦这种行为的产生。于这个天下而言,她只是千千万万人中最普通的一个。

她是商人,而非改换门庭的上位者。

要真是可怜奴隶们,倒不如将他们买下来,教他们读书识字,告诉他们做人的道理。

荷花是头一回来郢州城,一路上时不时掀起车帘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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