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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二章 三岔谷的金矿 (1 / 4)

陆德志今年已经四十四岁,做为一个无功无过的西北边军老卒,他晋升的极慢。按照大宋边军规定,五十岁就要解甲归田了,他现在还只是一个班头,没有意外发生的话,他这辈子都很难成为一名有品级的军官。如今唯一的差使就是整日带人查验每一个进城的人,虽然有些辛苦,但也油水不少。

去年冬天,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比他年龄大了十来岁,感情很深的童养媳妇病死了,有两个女儿也早在四五年前便先后嫁了人,如今就只剩下陆德志孤孤单单一个人,偶尔生个病,都得托付那些粗手大脚的士兵帮忙煮口汤饭吃,日子过的实在凄凉。

可是,就在这七八天以来,他却觉得日子有了奔头,以致一整天不管见了谁,都是满脸的笑容,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堆成了一团,每日进城买菜的农夫都感觉少了一些刁难。这些都是因为陆德志前几天捡了一个媳妇。

昨天,陆德志带人检查进城一个车队时,在一个货车的暗格中发现了一个被绳子绑着,嘴也被塞起来的妙龄女子,当时这货车的主人便偷偷的塞给了他一个钱袋子。以往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陆德志知道这是人贩子,他甚至已经有些见惯不怪,每次都拿了钱,装作没有看见,然后放行。

但是,今日陆德志一反常态,因为那个暗格里面的女子和他死去的媳妇长得有三分相似,且比起他死去的媳妇,长得很俊俏,身材更加高挑,眉眼更加妩媚,最主要的是这名女子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岁。

所以,陆德志脑子一热,做了一次好人,将这名女子给救下了,并且领到了自己的住处安顿下来。看守北城门的士兵们都不免啧啧称奇,一向胆心而贪婪、爱占小便宜的班头居然大发善心了?

“善心,哼!老子经历了五代乱世,什么事情没有见过,都吃过人肉,会发善心。”陆德志听着几名士兵悄声议论,将他们几脚踢得远远的,喃喃自语。

“老子家里刚好缺个伺候老子,又暖被窝的女人。”陆德志扭头看看自己那幢屋子,欣喜的搓着手,心想这大半年自己过得是什么日子,现在这丫头一住进来就不同了,马上就有了人气不说,瞧瞧老子小院儿现在收拾的多干净,多亮堂,到了吃饭的当口儿,以前到对面馆子里随便凑合一口了,如今一进屋就有热饭吃。

“唉!这准是老子这大半辈子保家卫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先帝有灵,赏赐给老子我的。”陆德志心中暗忖道。

这样想着,他感觉自己将这丫头弄到自己床上乃是理所当然。

“毕竟,那小模样、那身段儿,那对水汪汪的桃花眼,啧啧啧,让人瞧一眼,连骨头都酥了。改天找城门边上算命的刘半仙看个吉日,简单办个事,顺便让那二十个小子给老子我孝敬孝敬,然后便可以享受小丫头那白嫩嫩的身子了。”

陆德志想的正美,就听城墙上“呜”地一声号角响起,陆德志先是一怔,随即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冲城墙上大声嚷道:“出了什么事?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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