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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问问题 (1 / 5)

保罗哈德丽的这样的一番话呢,倒不像是一个乞丐说出来的,而像是一个哲学家说出来的一样。

美国的艺术乞丐果然是和其他的乞丐是不一样的,即使像是这种街头卖艺的艺术乞丐呢,在我国在日本欧美等等这些国家呢都有。

只要是物质生活发达啦,那么总会有一些艺术家特立独行,弄一把吉他,弄一个笛子什么的,在大街上,体验生活这些所谓的艺术家,他并不一定说是很缺钱。

甚至说比一般的人有钱多,有时候呢,这些艺术家人家就是为了体验生活而已,这没办法当然了,美国更多的艺术乞丐就是享受这种生活,就像保罗哈的利益一样,我就不愿意朝九晚五的上班,我就不愿意让老板管着我,我就喜欢无拘无束。

也许在网络上这样子的人叫矫情。

这个时候呢,在大街上卖艺讨钱管得着吗?

所以说呢,这种事情呢,真的是很难理解,每个人的志向是不一样的,在这个时候呢,你不能够说你的志向就一定是好的,人家乞丐讨钱就不是说什么好的志向了,一不偷二不抢,这是非常正当的一个职业,税务局都不管。

那其他的人管什么呢?只要你不妨碍别人,警察也懒得管这些乞丐呀,管这些乞丐能够怎么着,把他们抓起来,慢慢把他们抓起来到监狱里面还要管他们饭吃,再说了人家又没办法你,人家试试看,告死你。

别以为乞丐没有钱,那就请不起律师了,其实如果乞丐真的想要起诉那真的是会有人帮忙的,比如说如果一个警察欺负乞丐了,那这个乞丐觉得自己受欺负,就要和警察打官司。

这样的话呢,乞丐大概率的是不可能请得起律师的这样的一个事情,估计是很普遍的,但是呢,政府部门呢会给你专门指定一个辩护律师,这这些律师呢都是义务的,不收钱的。

而且呢,越是这种涉及到,其实涉及到弱势群体等等这样的事情呢,律师们越是喜欢,就像比如说一个小时几千块钱上万万块钱的那种大律师,也许你给他1万块钱一个小时,他不一定能够接你的官司。

但是呢,如果说是你。被警察欺负了,那这个乞丐想要去和这个警察打官司,估计就算是真正的大牌律师都会非常热衷这种关系的。

因为当时战争官是乞丐,赢的概率是非常大的,陪审团一般的情况下都会同情弱势群体,所以说到这样的官司,胜诉的机会非常大,还有一点就是说这种官司呢,那是给自己刷名声的。

想一想一个小时1万块钱的那种大牌律师居然愿意帮助一个乞丐打官司,回头媒体当然会报道了。

这样的话会增加,这种大律师的名声的让自己博取一个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面呢,有时候就变得非常的麻烦了。

乞丐别以为好欺负,人家无权无势,但是真的是受到欺负,愿意无偿帮助乞丐的人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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