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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商会壮大 (1 / 3)

商会的会长慕一宽代表商会向商事监上了书,大概意思就是关内商户太多,商事监一时间忙不过来,商会为了避免给朝廷和商事监添麻烦,早就已经把所有‘会员’的相关资料和钱准备妥当,只要移交给商事监就成。△↗,加入商会的那一部分商家,由商会负责出面,替他们和商事监打交道。

和一个个零散来的商户相比,一次性送来大批商户资料的商会,自然能节省商事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商事监没理由不优先办理。毕竟从朝廷的角度而言,优先办理商会的事,收益更大也见效更快:一次性就能收一大批商户而且都是大商户的钱。

这就是个大客户便捷通道了,大客户拥有优先权。特事特办,先收了商会的资料和钱,把参加明经考试的资格发下去,然后再进行核对,有问题的退钱收回资格或者重新申报。

这么一来,商事监一天之内案牍堆积如山,全是商会中商户的资料。当然了,作为民间组织,商会送来的资料真实性与否还要进行核对,有人提出可以进行抽查。商事左使萧庭否决了这个提议,这是商事监第一次和商会打交道,于公于私,都必须尽可能的严格把关,对双方对朝廷,对其他不在商会的商户们,有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决不能含糊了。

于是所有零散的商户就只能等,什么时候商事监把商会的资料调查核实完毕,再轮到他们。这可不是商事监懈怠拖延,而是人手实在不够,忙不过来,实际上为了核实商会送来的资料。商事监上上下下已经忙得脚不沾地,连端茶送水的内勤丫头,只要认识字的,都帮着记录,更多的人手派到各地官府去落实实际情况。

短短几天时间就有了一大笔钱进账,商事监这里又热火朝天的干着。朝廷自然不再说什么,反而下旨褒奖了新成立的商事监一通,圣旨里顺带还提及了商会这个民间组织,一个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帽子先戴上,摆明车马的支持商会。

这就是所谓的掩耳盗铃,找一个看起来名正言顺的理由,把办理的顺利换一下,就起到了绝对不同的效果。至于这个理由,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商会的会长就是你商事监的监丞,摆明了就是在利用职权给商会开后门,提供便利,可偏偏在明面上抓不到任何把柄。钱有了,事情在办,还要怎么样?难道商会里的商户就不是大唐的商户了?

至于剩下的商户们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由于商事监暂时没功夫理会他们的事,已经来的商会。就只能在商事监附近住下,一部分去长安城。一部分家资不怎么丰厚的,就近到了商事监附近的几个庄子上租借住宿。

也就住了几天,不少商户就有点后悔了,尤其是不少小型的商户,发现光是这几天住店的钱,都快要赶得上商会的会费了。早知道这样。不如当时就参加商会,一切都交给商会去办,不光省了住店的钱,还省了自己来回跑的时间。

再说的远一点,将来指不定还有什么事要跟商事监打交道。要是次次都这样来回跑,住店什么的,这花销可比给商会的会费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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