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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丢名片 (1 / 4)

神迹!

几日不见,判若两人,这种效果想来是陈安歌亲自调教过了。

张东来虽然只是个歌手,但也有演员朋友,知道一部剧拍摄之前男女主角会关门让自己进入角色,这期间原作者又或者导演也会帮忙。

王伶音并非圈内人,所以现在的效果,自然归功于陈安歌。

他们都是看过原著,对于原著之中的聂小倩有了个大体印象,只是原著更趋于口述,对于聂小倩也只有几个美妙的词描写。

真要读起来,并不至于让一个人物丰满的出现在脑海之中。

但粗略的形态还是有的。

漂亮!

这是前提,试想一个朝天鼻,马蹄脸的女人扭扭捏捏的半夜上门勾引男人,不被当做妖怪打死都算手下留情了。

妩媚!

这是一定的,不然聂小倩又如何去勾引男人。

试想一个虽然漂亮却男人婆的女人能勾引男人吗?

更何况勾引书生。

于书生而言,就算你再漂亮,但有男人婆的脾性,他也不可能无法自拔。

妖娆!

这更是不能少了,作为一个去勾引男人的女鬼,你可能骨子里面不一定骚,但行为上面一定放浪形骸之风情,一个普通女人会大晚上在河里面沐浴吗?

这自然不可能了。

就如原著中描写的。‘月夜不寐,愿修燕好’。

瞧瞧,多么直白的求欢请求,你能想象一个浑身冰冷的面瘫去求欢的场景吗?

不过原著中宁采臣也和87版不同,87版中的宁采臣走的天真烂漫的路子。但原著中的宁采臣一身正气。

聂小倩勾引他的时候,说了什么?

‘卿防物议,我畏人言,略一失足,廉耻道丧。’

这可是极致的正气了。

但聂小倩想男人不就那点事儿吗?

色,财,权!

色不行,聂小倩去而复返,‘以黄金一锭置褥上’。

得,又开始财诱了,可惜的是宁采臣根本不吃这一套,直接丢出庭院外,大骂:‘非义之物,污吾囊橐’。

这点倒是始祖版本的宁采臣完全遵守原版。

陈安歌有时候在想,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若是聂小倩后来以权力为诱饵,宁采臣会不会上钩呢?

只是咱们那位蒲松老爷没写,而且本来就准备塑造一位正气凛然、不畏强权的读书人,想来就算权力诱惑应当也八风不动,嘿!

王伶音的聂小倩扮相征服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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