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荒野 (1 / 3)

“苏伦老爷,也就是说你是因为偷人老婆,怕被人追杀才跑路的?”

“你们怎么凭空污人清白,什么跑路,我这是战略转移。我和伊丽莎白?洁夫人是真心相爱的,你们这群泥腿子怎么知道真爱的伟大。”苏伦义正言辞的大声说到。

“贵族的事情怎么能说偷呢?我们是爱情,爱情懂吗?”接着又是一连串难懂的话,什么守护骑士,假面舞会等一大堆让人听不懂的名词,商队中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空旷的荒野上,一只商队正在缓慢前行,苏伦坐在一辆堆满了货物的马车上,叼着根稻草和周围的佣兵大声争论到,旁边还放着一瓶喝了大半的朗姆酒。

秋日的阳光还有些酷烈,车厢护栏上竖着的长剑上挂着件有些陈旧的斗篷,刚好将正午的阳光遮挡大半。

野外行商是非常枯燥的事情,为了打发时间,商队的人也会聊一些有趣的事情。

旷野中的道路崎岖不平,就算马车上堆放了厚厚的稻草进行减震也不见得有多舒服,只是和那些靠双脚或者骑马赶路的人相比,已经舒服多了。

“敌袭!敌袭!就地防御!”就在苏伦闲的无聊的时候,一声大喝突然从前方传来,紧接着商队立刻停止前进,所有的马车开始车头朝内围成一个防御圆阵,看这些人忙而不乱的动作,很显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苏伦早已拿起长剑,站在马车上向远处望去,远处的旷野上,一名斥候正骑马向这里飞奔,在他身后,数百个黑影正在快速接近。离得近了才看清楚,那是一只只豺狼人。

豺狼人是荒野中非常危险的生物,成年的豺狼人身高在两米以上,雄性豺狼人更是在两米二左右,它们拥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力量和速度都要超过普通人类,而且嗜血残忍,更重要的是豺狼人属于部落生物。

一个小型部落的豺狼人至少有几十个战士,中型部落至少有几百名,至于大型部落人数就更多了。荒野中豺狼人的数量并不是最多的,数量最多的是地精和狗头人。

和豺狼人相比,地精和狗头人就弱小的多了,就算是一名农夫只要小心一些也能轻松对付三个地精。这种怪物除了数量简直一无是处。

豺狼人并不是野兽,相反他们拥有很高的智慧,可以制作武器和铠甲,虽然相比起人类,豺狼人的装备非常粗糙简陋,但是在荒野中已经足够用了。

远处的豺狼人快速靠近,苏伦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他们那黑绿色的皮肤,肮脏的暗黄色鬃毛,还有那土狼一般的脑袋。

除了这些豺狼人外,还有数量更多的狗头人和地精,这应该是豺狼人奴役的炮灰。

豺狼人的纪律很差,地精和狗头人的纪律更差,一群怪物乱糟糟的冲了过来,不过在看到严阵以待的车阵之后,这些怪物不由自主的停在了一百五十米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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