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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张让 (1 / 3)

其实准备买官直接拿上银票就可以打发贾诩和诸燕去洛阳了,贾诩刚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只是,白阳感觉自己现在有钱了,想嘚瑟一下。再说白阳也是为了收买人心。当然,还有身为后世人快速办事效率的概念等原因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在郡城先买几匹驽马。

战马暂时是不用想了,属于军用物资。整个大汉都很缺战马,更别说有人揣着天大的胆子买卖战马了。所以三人在集市上逛了一天,买了三匹看着较为神骏的驽马,又准备了一些干粮才结束了一天的行程。

第二天上午给诸燕买了一把刀,给贾诩买了一把剑。

当然贾诩的剑装饰的意义更大于实际意义,这样两人在去往京城的路上相对安全一些。

下午几个人在城外找了一处空地好好练了一下午骑术,虽说驽马比战马要好骑,但是谁让这三个人都没有骑过,不知道什么要领当然也没人教过,三个人琢磨了一天终于算是勉强可以骑着前行。之后又熟悉了一天,贾诩和诸燕两人启程,就留下白阳一个人在客栈休息。

“嘶——,啊——嗷,啊”只看见白阳一个人在客栈撇着两条腿走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辛亏贾诩和诸燕走了,要是看见他这情况不得笑话死。白阳坐在床边脱了裤子看着两条大腿内侧整整脱了一层皮。

他也是无语了,一样样的都不会骑,一样样的开始学骑马,为什么贾诩、诸燕两人没什么事,就他折腾成这样,刚刚两人一走他就再也装不下去了,疼的嗷嗷直叫。

“现在就剩下自己了,这几天好好在客栈休息几天,先把伤养好,再去找一家铁匠铺看看能不能打造几件兵器。”

“唉,说起来我就会些短兵器,这的想想今后上战场使用什么长兵器啊?”

在白阳想来,后世各种演义中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一人破千军之类的从属瞎编。一个人再厉害精力也是有限的,想想后世各种武侠小说中那种主角武功更厉害,也很少有那个去和朝廷对着干,或者大摇大摆的去刺杀皇帝。

说白了终归还是要看整体实力,行军打仗取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导者的决策、将领的勇武、军队的刻苦训练以及服从性、后勤准备等等一系列的工作有关,其中最主要的是一支军队必须要有自己的魂或者说是信仰。

当然要是一些散兵游勇,可能真的对方有点厉害的将领杀伤二三十人就能把四五百的军队吓的落荒而逃。

其实说起三国时期出名的部队有好几支:虎豹骑、陷阵营、西凉铁骑、白马义从、先登死士、白耳精兵等等。

这其中有骑兵有步兵,白阳虽然没见过这些军队,或者说连这个时期的正规军都没怎么见过,但是既然这么出名一定有其可取之处,就好比陷阵营那是有名的执行力强、纪律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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