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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篇·第十一章 地字号宿舍 (1 / 4)

起光:“一朝兄弟,你的房间在那,我住你对面。”

“好。”

“敢问一朝兄弟是哪里人士?听口音不像是长安本地的。”

“在下来自岭南之地,南海广州人!听起光兄的口音像是南方人。”

“一朝兄果然耳慧,一听便晓得我是南方人,我也是岭南人!”

人生得意有四: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雨露,还有他乡遇故知。

“居然能在这相遇,我们也是够有缘分的了!奇峰兄和魏灵兄,你们是何许人也?”

这位身穿兽皮大衣,体格健壮的就是魏灵,他说,他来自极北之地,从小在一个小村庄里长大,村子里的人都是已狩猎为生。魏灵告诉大家,其实他早在两年前就从家乡出发,因为走错好几次路,所以今年才到的长安。

起光摸了摸魏灵身上的肌肉,果然是个练家子,结实得很。

“嗯——,确实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粗人!”

哈哈哈哈。

众人一阵笑语,魏灵不知笑因何起,看到大家笑,还以为奇峰在夸赞他。

“我叫吴奇峰,是洛阳人。”

奇峰生得白净,身材纤弱,有几分女子的气质,说话也精明,不多字。他和魏灵相坐着,一相比起来,犹如白云对黑土,对比鲜明极了!

起光善言,有很能调解气氛,他建议大家,既已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大家都不必称兄道弟的,显得太客气了,直接叫名字更亲切些。

“对了一朝,明天开始我们三个要一起特训,你要一起来吗?”

“真的吗?太好了,我正愁这几天学的东西有没有用呢!加我一个!”

“那好!今晚先歇息吧,明早我们叫你!”

大家收拾好饭后残局,都各自回了房间。

一朝见到自己的宿友,都是些好相处的人,与之前在天字号遇到的那些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对「部寮」的印象也好了几分。

这天字号的风景再美,也不及地字号的人一分!

天悬明月,月色真美!

一朝望着到月亮,想起了哥哥交代过的事情,每天要让「混沌」晒到日月光华。

这么美的月光,可别浪了费!

这「混沌」之花,一遇到月光,就张开了花瓣。就在花蕊的地方,有团黑呼呼的东西,一朝凑近了一看。

花蕊中心居然燃起了黑火。

这花平日里都紧缩着花瓣,即使在晒日光时也会开花,但是由于光线的缘故,白日里很难能看到这团细小半透明的黑色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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