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登闻 (1 / 3)

028 登闻

唐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八月,有遭受冤屈的人怀鼓于朝堂申诉。

唐高宗李治遂下令,东都紫微宫城应天门外置登闻鼓,西京亦然。并规定:“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看起来很美好,给了蒙受天大冤屈的老百姓一个鸣冤诉苦的机会。但,也只是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别的不说,单说这登闻鼓设在皇城之内,寻常百姓能不能进得去都是个问题,又如何有机会敲响那面大鼓?

但,登闻鼓既然已经响起,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即所谓的三法司)就得派出副手,甚至是主官来应对。

毕竟,登闻鼓可不会随随便便响的,说不定是个大案要案――那简直是一定的,那咱扬名立万的机会岂不就来了吗?

于是,大家都像是见到了猎物的鹰犬一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只是,当见到击鼓鸣冤的那个苦主后,大家火热的心,一下子就变得拔凉拔凉的。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呀?

形容猥琐,眼神飘忽,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子!

就这样的货色,会有什么天大的冤情?

莫不是跟哪个泼皮斗殴输了,又灌了几杯猫尿就来这里寻衅吧?

就在众人琢磨着,要不要招来宫卫给这个刁民几板子,让他知道登闻鼓不是随便能敲的时候,那泼皮就说道:“草民来俊臣,要告御状!草民……草民要告太后!”

我滴个神呐!

你说你要告太后,你咋不上天呢?

哦不,你这泼皮,你已经要上天了!

众人心思复杂,背也弯了,眼神也飘忽了,形容也一下子猥琐起来,跟来俊臣一个熊样了。

“张侍郎,刑部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句覆、关禁之政令,且阁下位列从三品,为我辈之中最高者,这案子交由刑部主审如何?”官职最低的大理寺少卿最先发言,率先甩锅。

以往还为官职小低人一头而介怀,而今看来,小也有小的好处嘛。

“是啊是啊,窦少卿言之有理啊!且阁下位列从三品,为我辈之中最高者,这案子交由刑部主审如何?”御史中丞也加入了甩锅的队伍。

“放屁!”

见大理寺少卿和御史中丞都开始往后缩,刑部侍郎不由爆了粗口:“老夫还没活够呢?你们想让老夫一个人担这天大的干系,不可能!要审一起审!”

一起审?

你这不是要一起审,是要一起死啊!

三位大佬面面相觑,发起了愁。

如果任由这个刁民状告天后,不管有没有证据,大家的结果都和这来俊臣一样,死!

除了死,绝不可能有其他结果!

而今大唐,谁能审判天后,谁敢审判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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