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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中明言宣公变古易常天应之而有灾,即是天人感应之义。

《春秋公羊传》多达十六次明文指出:“此何以书?记灾也。”又三十二次点明:“此何以书?记异也。”

如“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则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何以书?记灾也。”

何休注曰:“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按何休之解,旱灾乃政教不施之应。

故《汉书·五行志》曰:“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法《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灿然著矣。”

彼时的墨家学说墨子认为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

董仲舒吸收了墨子的天罚理念。

《春秋繁露·郊语》:“以此见天之不可不畏敬,犹主上之不可不谨事。”

“不谨事主,其祸来至显,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暗者不见其端,若自然也。”

“故曰:堂堂如天,殃言不必立校,默而无声,潜而无形也。由是观之,天殃与主罚所以别者,暗与显耳。”

墨家天道观得到了董仲舒的借鉴吸收,在其儒学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作用。

董仲舒又“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继承了《公羊传》中的灾异说。

他在应汉武帝之对策云说到:

“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

“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董仲舒借时学(阴阳五行学)发挥或者说发展《春秋》天人感应思想,其说固然奇伟怪谲,难以思议,但决非无中生有,而是本于《春秋》穷天人之变的精神。

故此,董仲舒继承了儒家传统中《洪范》讲五行的思想,并发扬光大之,建立了一套囊括天人的宇宙学说。

董仲舒认为,宇宙由木、火、土、金、水五种不同的属性组成。

此五种不同的属性相生相胜,构成一合理的宇宙关系。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反过来看则是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

五行相生是一种生成关系,五行相胜是一种变救关系。

宇宙按照这种五行相生相胜的关系生成变化,因而成为一可理解的合理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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