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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都走了 (1 / 3)

“那小子!”薛二郎喝道:“你TM眼儿瞎啊!”

“二郎!放肆!”薛大郎出言制止,同时拱手向小宝致歉:“见谅!家弟被惯坏了,出言无状,在下向你赔礼。”

“大哥、你……”薛二郎还要说话,被薛大郎立目瞪眼阻止住。

薛二郎不服不忿,“口吐芬芳”,薛大郎不能由着他胡来。

小宝的“宝清技师学院”在府城商圈传的是沸沸扬扬,对商人来说,得罪人是大忌,尤其是这种家底丰厚的。

薛大郎认为,既然有传言说小宝是那密侦司女官的儿子,就更不能得罪。

从眼下这小子的表现来看,应是那种有钱烧包的败家孩子,这种孩子花钱无度,最好糊弄,与之结交,没准还能轻易就达成一些商业往来。

再有他娘的做背景,做点儿律法边缘的买卖也不是不行,真出什么事儿,只要维护住这小子,他娘还得给保驾护航也说不定。

薛大郎打着这种主意,另外两名公子也作此想,因而谁也没有吱声。

只有跟着薛二郎一起的三个半大孩子,因为出于巴结薛家的目的,很是维护薛二郎,一个说道:“薛大哥,您品行高洁,不与那土包子计较,可也不能纵着他蹬鼻子上脸!”

另一个也说:“是啊薛大哥,他抢了我们包房呢,瞧他那土鳖样,就像腰缠万贯了似的,也不看看薛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也是他能叫板的?”

还有一个奉承的更狠:“再说了,我认为薛大哥尔雅温文、风度翩翩,才应该是四雅之首。”

原本看热闹的知府侄子和药堂少东家,暗自撇了撇嘴。

都是年轻人,听这话不可能无动于衷。

不过倒也不置可否,现在不是争四雅之首的时候,该琢磨为什么这小子如此“拉拢”孟贤胜。

只有孟贤胜因是刚刚回淞江府,不知道眼前的小孩子是到处开学院的那个密侦司女官的儿子、那个他父亲买凶而未杀死的孩子。

小宝听到薛二郎那几个朋友的话,并没有如之前那般斗气,反而是露出孩童的无措表情,摊了摊手:

“哎呀,这话怎么说的……我就是觉得,孟大哥家那么厉害,皇上都推崇,难道不是四雅之首?所以才……

要是你们介意、哦,要是我的话不中听,哥哥们请多包涵呀!

要不、要不哥哥们也一起来吧?我也请你们喝酒!”

众人:……

“也一起来吧”,多勉强!这真是没被瞧得起啊!

合着我们就是搭着肥肉卖的那小条瘦肉?呸!我们才不是猪肉呢!

“不好意思,家里有事,先告辞了!”知府侄子拱拱手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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