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避税 (1 / 4)

“你们,你们!”春桃傻眼了,连忙跪到代清允跟前,“代小姐,救我!”

代清允皱眉看着她,刘凤儿来顶罪,口供一致,怎样都逃不了。

马语嫣对代清允挑衅的笑了笑,又十分委屈的说道,“你这贱婢,收了刘凤儿多少银子!这般诬陷我!”

春桃忙摇头说没有,“大人我没有!奴婢没有!”

“有没有去你房里搜搜不就知道了?”马语嫣嗤笑。

春桃彻底瘫软在地,她房里,马语嫣不是想进就进?

刘县令见状,让师爷将招供书拿去给刘凤儿签字画押。

“你可想好了,签字画押之后,再不能反悔。”那师爷好心的提醒了一下刘凤儿。

在县衙的人,哪一个不是人精?

事实如何,大家都清楚。

刘凤儿一下又崩溃的哭起来,想到家中爹娘对自己的说辞,她若是不认罪,一家人都没命……

她拿起笔,沾了墨,一笔一划的写上自己的名字。

又盖上自己的手印。

这也就意味着马语嫣无罪了。

代清允冷眼看着这一切。

师爷利落的又写了一份赵家的招供书,拿去给赵家签字时,代清允上前看着吴氏。

“你可想好了,你若是也认定刘凤儿是主谋,出了衙门你们也做不了一家人了。”

吴氏当然知道,她看了一眼在签字画押的儿子,还是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代清允看了她一眼,后退一步,不再说话。

刘县令收好几份招供书,拍了惊堂木,“刘凤儿所犯之罪,偷盗,买凶杀人,纵火,按照当朝律法,罪无可恕,择日处死!”

刘凤儿听见判决,大哭起来,死,谁不害怕?

“马家奴仆春桃,参与纵火案,判收监十年。”

“赵家众人,虽受人威胁逼迫,但并未报官交予县衙处理,反而收下其五百两银子,纵火形容杀人,两罪并罚,赵福赵海收监二十年,周氏吴氏收监十年,其子赵林,念其年幼,需偿还代记布坊一切损失。”

刘县令冷声宣布完判决,又说道,“赵家刘家户籍岭县,明日一早,林捕头带着判决文书一起将他们全部带回岭县。”

“啥?二十年?”赵福赵海傻眼了,“大人,我们是被人威胁的啊!怎么还判二十年!”

周氏也哭着,“大人!我外孙媳妇不是您干女儿吗!我们还一起吃过饭的呀!饶了我们吧!”

赵家人显然没想到竟然会判这么多年!

“胡说八道!公堂之上只讲律法!”刘县令怒道,“按照当朝律法纵火形同杀人,你们可真是不知不畏!若是此次大火严重,等你们的只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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