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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争风吃醋 (1 / 3)

“王八蛋!这些饭桶!”

吴市,某间不起眼的废弃工厂内,黑袍人气得一脚踹翻了面前摆放着盒饭的桌子。

他不但让南宫小蛾去刺杀秦天,后面更是广发赏金任务,谁能将秦天杀死,就能得到两千万的报酬!

可尽管如此,先后去了四批人,竟然全他妈的失败了!

黑袍人怀疑,这所谓的杀手排行榜,是小孩子过家家整出来的玩意吗?那么多杀手,没一个能成功的!

“难道非要逼我亲自动手?可我还不想暴露啊!”

黑袍人坐回椅子上,双手狠狠按在椅子扶手上,竟是把纯铁打造的扶手捏出两个手印子来!

“罢了罢了!我亲自走一趟吧!那个老头,看来是不会出来了!”

“既然如此,我就把你这个徒弟抓回去好好研究!”

黑袍人第一次脱下黑袍,露出了一张十分平常的中年人的脸庞。

半小时后。

一名打着补丁衣服,头发乱糟糟,佝偻着背,手中拿着根竹竿的老头从废弃工厂内走了出来。

身后还背了一大包东西,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拾荒老人。

“天气不错,适合杀人。”拾荒老人抬头看了眼太阳,满意的点了点头。

下午,秦天稍微洗漱了下,昨天被追杀了一夜,又掉入河里,身上也是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南宫小蛾也跟着洗漱了下,然后在不情不愿的情况下,穿上了一套蒋莹莹的衣服。

两人的身材倒也接近,所以衣服大小正好合适。

做完这一切后,秦天等人就准备出发去参加宴会了。

蒋天祥也在邀请之列,但是因为腿脚的关系,让蒋莹莹代替自己前去。

让人意外的是,沈晓晴也收到了邀请,至于为什么,秦天就不得而知了,只是越加好奇沈晓晴的身份起来。

当蒋莹莹换上礼服走下楼的那一刹那,秦天顿时觉得眼前一亮,原本披散的长发被盘了起来,露出光洁的后背,香肩之下是两条宛如莲藕般嫩白的手臂。

唯一美中不足的,估计就是那双平底高跟鞋了,因为蒋莹莹不喜欢穿细跟的,所以就选了这双。

但也还好,看起来也不是特别不搭。

而后面走出来的沈晓晴,虽然也换上了礼服,可为什么就是让人觉得……

也不是穿着不漂亮,就是让人觉得,她好像不太适合穿礼服?

“秦天,你这什么眼神?看莹莹是一副猪哥样,怎么看我的眼神那么古怪?”沈晓晴不满的嘟嘴道。

“没有,你很好看,只是被你惊艳到了。”秦天随口胡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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