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文学网>都市言情>歌王2>第20章 无法回避

第20章 无法回避 (1 / 3)

钱大超给江东流提的这些都是很良心的建议,绝不是奸商在压价。

这点江东流能判断出来。

这个世界的音乐人,要想把原创作品变现,通常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在ap上注册,然后把歌挂去ap联盟的官方曲库。

之后如果有职业歌手参加比赛翻唱他的作品了,就会付给他相应的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的高低,和ap的比赛积分是直接挂钩的。

1积分对应1美金。

比如,在可以获得1000积分的ap1000大师巡回赛的决赛舞台上,歌手要翻唱别人的作品,就要付1000美金的版权使用费,折合成华夏元大概有6000块钱。

如果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同一个人,那这个作者税后就能拿到将近5000华夏元的版税。

这个版税是按次收取的,歌手每翻唱一次就要给一次钱。

看起来收益很不错,但在实际比赛中,绝大部分歌手翻唱都只付1美金的版权费。

因为他们的比赛往往都是只为了争1个ap积分。

比如,对10积分以下歌手开放的网络配位战,就是职业歌坛每天都在进行着的最多数量的比赛,这个比赛赢了就只有1个ap积分。

在华夏,每周都有几十万名10积分以下的职业歌手在为1个积分做配位对决。

这些人大部分都会翻唱热门歌曲来参赛。

如果有热门歌曲被这些歌手拿来大量翻唱,那原作者的收益就很可观了。

有时候,一首适合比赛的热门歌,一天就能为原作者带来几百甚至上千美金的收入,让原作者赚的盆满钵盈。

不过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极小,和中彩票头奖差不多。

目前在华语乐坛流行的金曲,几乎无一例外全是大俱乐部的顶尖歌手唱出来的参赛曲目。

这样的作品,版权都在俱乐部,是靠大俱乐部和顶尖歌手的强大推广力给推广流行的。

没有俱乐部背景的普通音乐人,很难把自己的原创作品推红。

而音乐人想要把作品快速变现,另外的一条途径,就是把作品卖给歌手俱乐部,和歌手俱乐部签作品的买断或者分成合约,让俱乐部去做推广。

在不知道系统有15内容自动激活的隐藏条款前,江东流曾做过这样的春秋大梦,就是疯狂的搬运异世金曲,把歌批量卖给大俱乐部去赚买断费,这样他手头就宽裕了。

但现在有自动激活条款的限制,他就没法批量搬歌了。

否则,肯定资不抵贷。

他现在只能一首一首的去卖歌,精打细算做点小本生意。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