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儿,随路捡来的小乞丐你也这么上心,浑身酸臭味儿还能吸引你不成?”
恼怒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闻言沈言便皱了皱眉头,
自金沙村一事之后,任何针对与他的鄙夷,都令沈言感到不满。
“路见不平,本该拔刀相助,更何况我见此人伤痕累累倒在路旁,又怎么能见死不救?
如果这样刘世兄都要说我有什么奇怪癖好,那你我之间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随即银铃般动听的声音传来,语气中却是毫不掩饰冷淡。
“不是,我怎么会那样的想法,只是……”刘云杰急忙辩解却又被陆茗阻拦:
“还有,请刘世兄自重,不要再叫我茗儿,陆刘两家是世交,我也不希望你我之间搞得太僵。”
“我们的关系哪儿能……”
“若刘世兄无意探访病人,就请快带着你的朋友走吧,那人伤的太重,医治期间不容喧闹。”
陆茗对刘云杰的厌恶暴露在字里行间,句句诛心。
刘云杰作为北翟洲五大世家刘家的龙头少爷,在他处哪儿受过这般冷漠,不禁咬牙怒目,
便将陆茗对他的态度全怪罪在从未见过面的沈言身上,心想:“好一个山间野狗,敢让我受这种火!”
对身边一同前来的小弟使了使眼色,这些小弟也都是这凤阳城中一些小家族的世子,
整日跟在刘大少屁股后在凤阳城中为非作歹,沾着刘大少的光,主子有了指示,他们当然立刻心领神会。
沈言没有再站在屋中,而是主动出门迎接,
不论来人是谁,都是他沈言的救命恩人,若再太过傲气,便显得他沈言有些矫作。
“咯吱”推门而出,迎着那飒爽的秋风拂面,也正好看到面前佳人转入院中,
黄缎衣裙之外穿着一身淡衫,纤纤素手提着一小丝袋,
白皙的脸上,一双明目更是一湾秋水,其中透着光,
韶颜稚齿,骨肉匀亭,当真小家碧玉,惹人怜惜。
沈言的目光陆茗对撞在一起,彼此都莫名被对方吸引,而又尽在不言之中。
刘云杰紧随而入,却见衣衫褴褛,全身血迹污浊的沈言正盯着陆茗不放,
怒火中烧,皮肉可憎地低语:“啧,懒蛤蟆还想吃天鹅肉?”
却又赶紧摆出和煦的微笑,手持纸扇,走向陆茗:
“茗儿,这就是你在山崖下救下的人了吧?看这模样,是摔的挺惨的啊!”
“哈哈哈!!”
“刘公子,他这样哪儿能说是摔的啊,说沿着边儿滚下来的我的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