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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矜能负才 (1 / 4)

“夫龙不隐鳞,凤不藏羽,网罗高悬,去将安所。”――――――――【后汉书・逸民传】

“孺子考我?”栾规轻笑着说道:“伍员向国君复仇的是非早有定论,是国无道、君无义、臣无罪,故不得已而为之。太史公也曾赞其‘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栾规熟读《诗》、《欧阳尚书》,是今文经学的大家,对提倡大复仇的《公羊春秋》自然不会陌生,同时也对伍子胥向昔日国君报仇的做法表示赞同。

这正是王辅与司马懿两人的来意之一,但稳妥起见,王辅还是谨慎的问道:“那仇一人而戕一国,可乎?楚王与伍员有仇,而楚人何罪?两国交战,死的还是楚人。”

“迂腐!因为担心杀残余辜,父母之仇就可以不报了么?依你之见,官员有罪,伏诛即可,又何必祸及家人?”栾规这话有些议论时政的意味了。

王辅在一边连忙摆手道:“先生、先生慎言!这岂能一概而论?”

“高皇帝入咸阳时,便曾约法三章,‘杀人者死’就是其中一条。”栾规手捻胡须,习惯性的摆出一副说教的姿态:“那些为父为母报仇的孝子,岂会不知杀人全家是多大的罪过?可为何偏偏有那么多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明知这样会触发律法,也依然要去复仇,这是为了孝义!一个人连孝义都做不到,又如何立于天地之间?至于其后入狱待诛,你可曾见过他们后悔过?”

这一连串的问下来,王辅一时不知该回答哪个,他挑了个相对简单的问题答道:“大丈夫行事,当一往无前,岂能瞻前顾后,怕这怕那?”

“有些人一生恐怕都做不到大义,也只能做到最根本的孝义了,为此即便多遭杀伤,对他来说又有何妨?《周礼》有言‘此不共戴天者,谓孝子之心不许共雠人戴天,必杀之乃止’。”栾规目视着王辅,笃定的说道:“我知道你来是想问什么,你是想问曹操因为父仇而报复徐州,是对是错。”

近来太学里为此而展开的一场论战很是博人眼球,就连隐居孝里的栾规都有所耳闻,太学祭酒杨懿与博士韩融等人在面对郑玄的时候屡战屡败,时不时会有高论通过宣平学市流传开来。栾规有时听得心里火热,也会跑到太学去,只可惜他没有郑玄那么大的名望,太学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

王辅这一系列的问话,俨然是剑指这场论战,栾规心里想着;莫不是这小子要劝自己去太学辩论?

“唯,先生高见,还请教我。”王辅低下了头,诚恳的说道。

“老夫与你说了那么多话,你竟还不知对错?”栾规眯起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曹操为父报仇,罪是一定有的,却不能算错。汝南陈公思当初为叔报仇,杀人之后,主动赴郡府请罪。当时的汝南郡守、也就是之后的太傅胡公,认为陈公思追念叔父,手刃敌仇,是义举;自归公府,是知法,于是便未有治其罪,只是将其遣归。”

听这话的意思,栾规认为曹操即便做法有些过了,但也是可以像陈公思那样得到谅解。王辅惊讶的挑了挑眉,他早知道自己的这个先生对经义有着独到的理解,教书授学也都与别人不同,但没想到他会如此口出惊人――看来此行是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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